电梯检测询价公告

2024-04-17 17:20总务处

一、项目概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及电梯使用监管要求,我院部分电梯近期应进行年度检测(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等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具备在本单位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开展电梯检测业务的市场准入资格,业务范围覆盖附件清单内所有电梯;检测单位须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要求

1、按附件清单逐台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

2、单价不应高于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料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清单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fsyyzwc[at]163[dot]com

 

五、报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最末一日17:00)

 

六、其他:成交检测单位须于2024年5月5日前完成检测并按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附件:电梯检测报价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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