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确保医疗安全

2004-04-27 00:00

     在4月2日的院周会上,医院重点传达了卫生厅《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及六起典型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全院职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医疗安全。
     《通报》指出,省医学会对受理的168起医疗事件进行了鉴定,其中83起构成医疗事故,事故率达到48.81%;骨科、妇产科、普外科为纠纷高发科室;妇产科事故率最高;县级医疗发生事故最多。
     《通报》对六起医疗事故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从案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一是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病历问题明显,有1/3以上的鉴定病历有涂改现象。二是医疗机构管理松懈,规章制度不健全,如超范围行医;产前检查、筛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等。三是基层医务人员知识更新慢,业务素质亟需提高。四是基础质量、环节质量仍然存在隐患,如“三基三严”的训练抓得等。因此,通报中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学习、加强基本功训练,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按照卫生厅“医疗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于振海副院长结合我院情况指出,从我院情况看,引起医疗纠纷主要有以下因素:一是出现纠纷苗头时,各科未引起足够重视;二是“三基三严”等基础训练抓得不够;三是因说话方式等服务态度问题引起病人不满;四是解释工作做得不够。于院长要求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从《通报》案例中吸取教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科主任、护士长要善于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纠纷升级;另外医务处等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纠纷处理预警方案,一旦发生纠纷,明确责任,及时处理;同时,要加强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三级医师负责制、会诊制度等,避免超范围行医,强调团队精神及整体水平。促进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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