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68岁老娘为41岁儿子捐出一个肾 20例手术妻子捐给丈夫占17例
2012-07-10 08:29
本报记者高明兴
尿毒症根本的治疗办法是肾移植,目前在技术上已不存在问题,唯一的瓶颈就是肾源。但受传统观念、立法缺失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器官捐献情况并不乐观,器官供应严重不足,亲体肾移植因此成为不少肾病患者摆脱病痛的重要途径。
父母移植给孩子,妻子移植给丈夫……在每一例亲体肾移植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潸然泪下的感人故事。近日,本报记者走进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泌尿外科肾移植中心,体验亲体肾移植背后的人间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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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析四年半,老父亲为他捐出一个肾
徐振今年28岁,来自江苏徐州,他进行肾移植所用的肾脏来自其年近六旬的父亲。
7月2日,徐振在省千佛山医院接受了肾移植手术,为他主刀的是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肾移植中心主任门同义。手术进行得很顺利。在手术之前,身患尿毒症的徐振已经进行了四年半的血液透析,不但给家里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常年的透析也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质量。
“门主任说我和父亲配型挺合适,可以做移植了。”手术前记者见到徐振时,他正坐在泌尿外科病房里远眺千佛山,脸上黑黑的,整个人也偏瘦,看起来较实际年龄显老。因为快要做移植手术了,徐振的精神较以往好了许多,嘴角也轻轻上扬。“做了四年半透析了,早就做够了,终于可以解脱了。”他轻轻地说。
相对于那些苦苦等待肾源而不得的患者,徐振是幸运的。在他所在的泌尿外科病区,有一半的患者患有普通泌尿疾病,另一半和他一样,都是尿毒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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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肾源不足,亲体肾移植这两年多起来
“目前我们这里有300多患者在等待肾源,大部分在家里等。”门同义说,这些患者除了山东省的之外,还有许多外省籍的,其中等待时间最长的已经等了三年多。由于没有合适的肾源,很多尿毒症患者只能靠做血液透析维持生命,每天都在苦苦等待。这种等待是煎熬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合适的肾源,几个月?几年?谁都说不准。在这种等待中,会有人还没能等到合适的肾源就去世了,还会有人靠做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只有少部分人有机会进行器官移植。
“技术达到了,条件成熟了,但没有肾源,光有技术也没用。”这种困境让门同义真正体会了什么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正因为肾源不足,亲体肾移植的手术量这两年才多了起来。
“要是有肾源,谁愿意把自己的肾拿下来?这不是没有吗?只能用我的肾来救孩子了。”一位尿毒症患者父亲的这番话代表了很多亲体肾移植供者的心思。徐振的父亲也说,“孩子还年轻,我不忍心看着他这样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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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体肾移植中,父母移植给孩子的占76.5%
徐振之所以来到省千佛山医院泌尿外科肾移植中心求医,是因为从网上得知该医院有亲体肾移植慈善救助项目,该项目不仅为山东省内亲体肾移植贫困患者每例提供救助金1-3万元,也为全国其他省份的患者每例减免费用1万元。“可别小看这一万元,对我们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徐振说。
门同义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数据:从2007年到2012年6月底,省千佛山医院泌尿外科肾移植中心完成肾移植手术400余例,其中亲体肾移植132例。亲体肾移植中夫妻20例(15.2%),父母101例(76.5%),兄弟姐妹11例(8.3%)。
这些手术的范围限定在夫妻之间和三代血亲以内。门同义记得,供体中年龄最大的68岁,最年轻的32岁。“68岁的供体至今已做了3位,一男两女,都是给儿子供的。”在7月2日的手术中,一位来自菏泽单县的母子进行了肾移植手术,68岁的老娘为41岁的儿子捐出一个肾。老人术前所说和徐振父亲的感慨如出一辙,“俺都这么大年纪了,俺儿子才多年轻啊,俺给他一个肾俺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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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例夫妻间肾移植,妻子移植给丈夫的17例
有一件事情令门同义印象深刻,2011年4月,在了解到等待肾源可能会遥遥无期后,莱州男子李军波决定为患尿毒症的妻子捐出一颗肾。受传统观念影响,李军波的父亲坚决不同意儿子把肾移植给儿媳。历经一番努力后,捐肾才得以进行。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亲属间的活体供肾,大多是妻子捐献给丈夫,因为丈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丈夫捐献给妻子的比较少见。”门同义说,2007年以来千佛山医院做过的20例夫妻之间亲体肾移植手术中,妻子移植给丈夫的有17例,占到总数的85%,而丈夫移植给妻子的仅有3例。
门同义介绍,夫妻间肾移植是一种较奇特的手术,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也在亲属供肾的移植手术之列,且配型成功率较高。此外,夫妻间因生活习惯相近,常发生的体液接触行为如接吻、性生活等,或许导致夫妻间不同程度的免疫耐受,因此可减少患者手术后的排斥反应。
在一份详细但不便对外公开的移植患者统计表中,记者注意到,从2007年到2010年的四年间,省千佛山医院泌尿外科肾移植中心所进行的肾移植手术中,尸体肾移植的数量远远高于亲体肾移植,比例约为3:1。这种情况自2011年起得到改变,当年亲体肾移植较往年有大幅增长,甚至比尸体肾移植还多出7例,第一次超过了总量的一半。2012年以来的半年时间里,亲体肾移植的数量已远远超过尸体肾移植,比例甚至到达了2:1左右,占总量的比例接近64%。
“随着时间推移,亲体肾移植所占比例会越来越高。”门同义说。
专家建议能否尽快确立脑死亡的法律定位?
“肾源不足是制约肾移植手术开展的瓶颈,仅靠亲体移植是不够的。”门同义说,亲体移植配型并不是说百分之百成功,只是几率略高而已,因此并非解决器官短缺的根本之道。在法制框架下建立起自愿捐献、公正分配的良性捐献体系已迫在眉睫。
卫生部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每年开展的手术只有1万例左右,比例大概为150:1,这个数字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全球20至30的供需比,更远高于同期美国的5:1和英国的3:1。
山东省作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首批试点省之一,自2010年10月启动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5月中旬已实现9例捐献,共获得14个肾脏、7个肝脏和16只眼角膜。但这对于庞大的需要器官移植患者而言仍是杯水车薪。
“传统观念等诸多因素造成目前人体器官捐献情况不乐观,被动等待肾源是不行的,必须多途径解决供体不足。”门同义表示,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的专门法律,来确定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他认为,有必要推动确立脑死亡的法律定位,这是器官捐献的重要前提之一。
门同义遇到过这样的事例,“有人捐献了器官,尿毒症患者也开始准备移植,可等到捐献者心脏死亡后器官已经无法使用了。”他坚定支持脑死亡的立法,以此来避免器官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