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组主要职责

2006-06-06 00:00

     为加强我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㈠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㈡领导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㈢研究处理我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配合执法执纪部门查处典型案件。
     ㈣研究、安排须提请院党委审定的事项。
     二、综合督导组工作职责
     ㈠负责与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兄弟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保证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
     ㈡起草有关工作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简报。
     ㈢组织协调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起草有关工作规范。
     ㈣负责领导小组所有文件的收发、运转、归档工作。
     ㈤负责专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㈥及时了解、综合、报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㈦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㈧督导检查全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进度情况。
     ㈨制定督导计划和方案,落实安排督导工作,分阶段对全院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㈩汇总督导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 十一)承担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督导组牵头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整顿规范组工作职责
     ㈠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研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政策界限,起草印发专项治理政策性文件。
     ㈡确定专项治理工作联系点,加强沟通,及时研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
     ㈢注意收集和借鉴兄弟单位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树立院内先进典型,并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㈣针对重点问题、典型事例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建立院内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㈤承担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整规组牵头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
     ㈥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案件查处组工作职责
     ㈠负责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的收集、分类整理与交办工作。
     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举报组织查办案件。
     ㈢与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和帮助。
     ㈣承担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查处组牵头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
     ㈤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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