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普通话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2007-11-20 00:00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工会在去年推广普通话此基础上,将举办“普通话演讲比赛活动”,目的是继续推广普通话,规范职工语言,更好地为病人服务。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及要求:
     比赛由每个参赛人员以自备演讲稿和现场抽取演讲稿两项内容进行,每次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演讲的内容,由演讲人自行选择准备,文体不限。现场抽取演讲稿依据《千医员工服务规范手册》为准,统一准备,一般不少于200字。)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2月中旬;地点:门诊二楼会议室。
    
     三、参赛方式:
     以分会为单位,每个分会参赛选手3名(护理、临床、科主任各1名),参赛名单于12月5日前报工会。
    
     四、设立奖项:
     比赛将设立个人和集体奖项。个人奖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 ;集体奖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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