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境内外培训人员的通知

2007-06-04 00:00

    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提高我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的素质,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山东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境内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鲁卫科教国合发[2007]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派出培训人员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山东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境内外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山东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境内外培训工作是我省卫生系统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跟踪掌握国内外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快速提升我省卫生科技人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管理办法》的目的、原则和要求,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体系,积极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精心组织,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评议推荐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个人申报、单位评议的推荐程序,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政治素质高、研究基础好、专业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人才,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境内外培训审批表》,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三、有关事项
     ㈠《山东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境内外培训审批表》一式5份,填写内容须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装订成册。
     ㈡提交PPT格式幻灯片(主要内容为推荐人员工作基础、学术水平自述及派出培训学习的内容、方式、计划和主要考核指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㈢我厅将择期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爱文,电话: 0531-67876171
    
     附件见文档下载栏目:1.山东省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培训人员审批表 2.推荐限额分配表
更多我院平台二维码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