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职工委托贷款利息的通知
2007-05-16 00:00
根据2005年5月我院关于《职工个人委托贷款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委托贷款已满二年。现发放第二次委托贷款利息, 执行三年期年利率6.3%,四年期年利率6.48%,利息于2007年5月18日发放给委托人,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农行工资存折)。
根椐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我院自2007年5月19日开始,委托贷款利息执行调整后同期贷款利率,三年期年利率6.57%,四年期年利率6.75%。
规财部
2007年5月16日
根椐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我院自2007年5月19日开始,委托贷款利息执行调整后同期贷款利率,三年期年利率6.57%,四年期年利率6.75%。
规财部
200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