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住院医师年度考试考核的通知
2007-12-24 00:00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总则》的要求,住院医师在完成年度培训后,由培训基地主任组织考核小组,按照培训内容及考核项目要求对其进行考试考核。其它非试点科室亦参照此要求。
考试考核对象:正在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
考试考核内容:《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的内容、工作态度、医德医风、医学法律知识、行业服务规范,相关专业理论、临床技能、病历书写、临床思维能力、专业外语、临床科研能力、临床教学能力等。
考试考核方法:依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可采取评分、学分积累、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公共科目、专业理论等主要采取笔试方式,临床技能、临床思维能力等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检查培训期间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与数量。亚专科培训阶段还应包括临床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登记在培训登记手册中。
考试考核要求: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内容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年度考试不合格者,培训期限顺延一年。
考试考核时间:请各科室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试考核工作,并将考试考核结果报科教部。
考试考核对象:正在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
考试考核内容:《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的内容、工作态度、医德医风、医学法律知识、行业服务规范,相关专业理论、临床技能、病历书写、临床思维能力、专业外语、临床科研能力、临床教学能力等。
考试考核方法:依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可采取评分、学分积累、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公共科目、专业理论等主要采取笔试方式,临床技能、临床思维能力等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检查培训期间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与数量。亚专科培训阶段还应包括临床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登记在培训登记手册中。
考试考核要求: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内容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年度考试不合格者,培训期限顺延一年。
考试考核时间:请各科室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试考核工作,并将考试考核结果报科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