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2009-12-15 00:00

     为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卫生厅从全省45家三级综合医院抽取1350份病历(每院抽取2008年12月1-7日归档住院病历30份参评,其中普外科10份、骨外科5分、消化科5份、呼吸科5份,产科3份、儿科2份),组织专家进行了集中检查评比,经过评比,按照得分排序,我院获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并且省卫生厅将我院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威海市立医院及5家医疗机构推荐参加卫生部组织的“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
    
     根据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检查评比结果通报(鲁卫医字[2009]99号)内容,现将我院评比情况通报如下:医院共有30 份病历参加本次检查评比活动。经专家评比,其中甲级病历29 份,乙级病历 1 份,丙级病历 0 份。平均得分为768.5 ,在全省45所综合医院中排名第 2 。其中呼吸科得分784.6 ,排第 5 名;消化科得分 785.8 ,排第 1 名;骨科得分750.4 ,排第8 名;普外科得分 770.6 ,排第 1 名;妇产科得分761.3 ,排第4 名;儿科得分730.0 ,排第 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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