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卫生部指定为电子病历试点医院
2010-10-20 00: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卫生部结合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发展实际情况,于近日指定了29家医院和3个区域作为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和试点区域,我院成为卫生部指定29家电子病历试点医院之一。
我院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信息化以来,信息化建设逐年发展,2007年荣获卫生部20家数字化试点示范医院称号,2008年获山东省卫生厅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2010年又成为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这是医院领导和广大员工辛勤努力、积极工作的结果,也是我院信息化建设再次得到业界肯定。
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推行电子病历不但可以节约就诊时间,告别“天书病历”,便于患者辨认和自主选择,院方还能对临床病历规范化管理,可以严格监控医生的服务是否到位,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将按照《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建立健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医院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试点工作自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0月结束。
我院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信息化以来,信息化建设逐年发展,2007年荣获卫生部20家数字化试点示范医院称号,2008年获山东省卫生厅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2010年又成为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这是医院领导和广大员工辛勤努力、积极工作的结果,也是我院信息化建设再次得到业界肯定。
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推行电子病历不但可以节约就诊时间,告别“天书病历”,便于患者辨认和自主选择,院方还能对临床病历规范化管理,可以严格监控医生的服务是否到位,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将按照《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建立健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医院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试点工作自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0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