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公告 2010-07-20 00:00 南门职工车棚定于近期拆除,请骑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上班的职工把车辆放到地下车库一层专用停车处。南门车棚内所有物品及长期存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限10天内物主和车主自己取走,过期作为无主处理。请职工给与配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