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中心实验室SPF级动物实验室通过使用许可证专家验收

2012-02-10 11:57中心实验室

201228,受省科技厅委托,由省实验动物中心组织的专家组对我院中心实验室中的SPF级动物实验室进行了现场验收,并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标志着我院科研工作在系统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再上新台阶。

 

专家组现场听取了孙青主任有关实验动物工作的汇报,考察了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并对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动物实验室设施设计合理,施工精致,制度及SOP健全,仪器设备完善,经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检测,设施内环境符合国标要求,实验动物主要从业人员已取得从业资格上岗证,符合二类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我院中心实验室于20095月在原普通外科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成立,之后设计又增建了位于高压氧舱医疗辅助楼四楼和五楼共1500m2的分子生物学实验室、SPF级动物实验室和GMP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已于20119月正式投入使用,GMP实验室也于20121月通过了鉴定。我中心SPF级动物实验室建筑面积500m2,分为普通环境和屏障环境。普通环境包括1个兔子饲养室和1个兔子实验室;屏障环境包括2个大小鼠饲养室、2个大小鼠实验室和2个大动物手术室。设施包括空调净化系统、纯水系统、蒸汽灭菌器、风淋和喷雾消毒装置、温/湿度计和传递舱等,为动物实验提供了一个温度和湿度相对恒定的洁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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