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日前发文 我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医院复审
2013-05-15 15:10客服办
近日,省卫生厅发布通知(鲁卫医字【2013】41号),我院在内的六家医院首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复审。
通知称,根据《山东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及其实施细则,2013年1月,省卫生厅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六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现场评审结果、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结果、社会评价结果和医院不定期重点检查情况,经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院在内的6所医院的评审成绩达到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公示无异议),并将颁发三级甲等医院等级证书和标牌,有效期为2013年3月-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