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护理人员进修管理规定
2018-05-25 16:21护理部
为加强合作医院到我院进修护理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学有所获,学有所用,顺利完成进修任务,同时保障进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修订规范如下:
一、资格要求
1、进修人员须具有专科以上文凭,持有护士注册执照。
2、进修期为一个月的护理人员须在当地医院担任护士长半年以上,持医院护士长任命文件报道。
3、进修期为三个月及以上的护理人员须具有二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热爱护理工作,为保证进修效果,不接受妊娠期的护理人员。
二、报到安排
1、进修前须在千医官网(医护管理栏)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并下载填写进修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千医护理部备案。
2、进修期为一个月的于每月第一个周的周一上午(节假日顺延)携带相关材料到千医护理部报到。
3、进修期为三个月的报到时间参考千医官网医护管理栏目内有关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千医综合服务楼四楼会议室报到。
三、进修期间纪律规定
1、进修计划一经制定,中途不得更改。进修期间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换班和休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休假。如有特殊原因,须原单位出示准假公函,其他形式的电函无效。一天以内向护士长请假,一天以上需原单位护理部开具证明,千医合作办签字,护理部批准;病假应由医生开病假证明,原单位护理部批准,到千医护理部办理手续;病事假超过一周者按自动放弃进修对待;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凡未经批准擅自回原单位者,终止其进修学习的资格并报原单位备案,不再接受该人员到我院进修。
3、进修期间服从护士长对工作、学习的安排,按时参加病房及医院组织的业务讲座和护理查房,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护士长和带教老师请示。工作须严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违规者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由病房提出意见,护理部核实后报合作办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进修人员尊重医院知识产权,未经允许不得复印带走相关资料。
四、考核与评价
1、医院安排专人带教,按计划对进修护士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考勤工作。护理部定期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征求意见,了解进修护士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随时改进教学工作。
2、进修期满,科内组织业务考试、考核,进修结束前一周,护士本人完成进修鉴定表,写好小结交给护士长,病房组织全体护士进行鉴定,结合考试、考核成绩,写出评语。考试、考核合格、护理部审核盖章后颁发结业证书。
一、资格要求
1、进修人员须具有专科以上文凭,持有护士注册执照。
2、进修期为一个月的护理人员须在当地医院担任护士长半年以上,持医院护士长任命文件报道。
3、进修期为三个月及以上的护理人员须具有二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热爱护理工作,为保证进修效果,不接受妊娠期的护理人员。
二、报到安排
1、进修前须在千医官网(医护管理栏)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并下载填写进修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千医护理部备案。
2、进修期为一个月的于每月第一个周的周一上午(节假日顺延)携带相关材料到千医护理部报到。
3、进修期为三个月的报到时间参考千医官网医护管理栏目内有关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千医综合服务楼四楼会议室报到。
三、进修期间纪律规定
1、进修计划一经制定,中途不得更改。进修期间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换班和休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休假。如有特殊原因,须原单位出示准假公函,其他形式的电函无效。一天以内向护士长请假,一天以上需原单位护理部开具证明,千医合作办签字,护理部批准;病假应由医生开病假证明,原单位护理部批准,到千医护理部办理手续;病事假超过一周者按自动放弃进修对待;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凡未经批准擅自回原单位者,终止其进修学习的资格并报原单位备案,不再接受该人员到我院进修。
3、进修期间服从护士长对工作、学习的安排,按时参加病房及医院组织的业务讲座和护理查房,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护士长和带教老师请示。工作须严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违规者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由病房提出意见,护理部核实后报合作办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进修人员尊重医院知识产权,未经允许不得复印带走相关资料。
四、考核与评价
1、医院安排专人带教,按计划对进修护士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考勤工作。护理部定期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征求意见,了解进修护士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随时改进教学工作。
2、进修期满,科内组织业务考试、考核,进修结束前一周,护士本人完成进修鉴定表,写好小结交给护士长,病房组织全体护士进行鉴定,结合考试、考核成绩,写出评语。考试、考核合格、护理部审核盖章后颁发结业证书。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护理部
2018.5.20修订
2018.5.2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