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公司限负荷用电启用应急措施的通知
2008-07-11 00:00
2008年7月10 日接济南市电力公司通知,由于夏季用电高峰来临、煤炭供应不足等诸多因素,电力公司将对我院实行限负荷用电。电力公司规定:“用电超过限定负荷,将会自动落闸断电”。为了保证医疗一线工作正常运行,经总务部研究即日起,启用“用电超负荷应急措施”。
附:
用电超负荷应急措施
一、中心配电室变压器超负荷时立即向部领导汇报,迅速通知制冷站,停开一台制冷机组,首先保证医疗、生活正常用电。必要时启动备用发电机。
二、放射科变压器超负荷时,应立即停止向经十一路沿街房供电。
三、夜间用电超负荷时的减负荷顺序:停送霓虹灯、沿街房及其它非医疗用电部门,保障医疗和职工生活正常用电。
四、配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巡视仪表和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特别注意观察变压器的运行电流、输出电压、变压器温度,有问题及时报告。
五、常用联系电话:历下供电公司值班电话88903147;总务部8667;运行保障科8197。
附:
用电超负荷应急措施
一、中心配电室变压器超负荷时立即向部领导汇报,迅速通知制冷站,停开一台制冷机组,首先保证医疗、生活正常用电。必要时启动备用发电机。
二、放射科变压器超负荷时,应立即停止向经十一路沿街房供电。
三、夜间用电超负荷时的减负荷顺序:停送霓虹灯、沿街房及其它非医疗用电部门,保障医疗和职工生活正常用电。
四、配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巡视仪表和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特别注意观察变压器的运行电流、输出电压、变压器温度,有问题及时报告。
五、常用联系电话:历下供电公司值班电话88903147;总务部8667;运行保障科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