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工会主席于建国当选为省医务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 2009-06-30 00:00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的规定,省医务工会于2009年6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协商产生了省医务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各市医务工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厅直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和女干部、女专家组成,我院工会主席于建国当选为省医务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