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计委到我院督导检查行风正风整治工作情况

2014-06-09 15:43纪监办

 

66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工作小组一行4人,在省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副组长毛有松的带领下,来我院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工作汇报。

 

于振海副院长向检查组做了工作报告。

 

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是与医院发展改革紧密相关的重要工作。自省卫生计生委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立即召开党委会,作出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刘奇同志讲话精神和《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工作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院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纪监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构筑起组织保障。二是狠抓落实,层层发动。先后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全院动员大会,将《工作方案》与正在深入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工作、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整顿医疗服务秩序、深入治理“慵懒散”工作、以及全省医疗门诊开展“三增一禁”工作紧密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对接。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目标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三是严格自查自纠。积极引导全体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自我认知,自我警示,自我纠正。突出做好查找有无非法行医行为;大处方行为,不合理用药、滥检查、收费行为;严格查找在医药、设备、高值耗材购销工作中的违规现象。突出做好对医务人员行风建设“九不准”排查梳理,保证医院门诊“三增一禁”正风行动的及时高标准开展。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保障,促进整改成效。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和医疗门诊“三增一禁”正风工作要求,完善制度,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医务处、药学部、医学工程部、财务处以及医院信息科,门诊部、纪监办等部门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全面开展工作制度的“废、改、立”,使各项制度内容更科学,程序更严密,措施更完备。同时,切实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放在突出位置,深化内部管理,注重细节管理,环节管理。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孙洪军院长在会上表态发言。他指出,我院一直非常重视医药购销专项整治工作和“三增一禁”正风工作,并将其作为取信于民的具体行动。随着医院发展的壮大,内控工作医院做的相对扎实,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医院大会讲,小会讲,反复讲,严格按制度办事,严格按上级的部署做好实际工作,决不允许有违规违纪的行为影响我们的发展改革大局。

 

报告会结束后,检查组采取了查阅资料、问卷考试、访谈和查看现场等方式,分别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反统方软件管理)、全省医疗门诊“三增一禁”正风行动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赋分检查。

 

检查组对我院的专项整治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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