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
2014-04-30 17:27纪监办
4月25日下午,我院在门诊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院领导、各业务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行政副科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副院长于振海主持。院长助理许翠萍传达了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省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和行风案件查办工作会议精神。
党委副书记、院长孙洪军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对于切实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孙院长主要强调了以下三点。
一、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召开的一系列专门会议对反腐败工作立场更加鲜明,态度更加坚决、措施更加有力。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令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违规违纪行为。目前我院正处于快速发展关键期,涉及的经济量、业务量加大,我们一定要强化廉洁意识,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到危险,时刻不要放松警惕,并深入到思想中、行动中。决不允许有违法违纪行为破坏医院来之不易的发展大局,败坏医院的形象,损坏全院职工的努力。
二、正风肃纪,严谨履职。继续强化作风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坚持廉政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并重,防范在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继续强化反对“四风”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规范工作行为。各部门、科室,特别是易发、多发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都要时刻绷紧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这根弦,严谨履职。纪检监察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医院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的监督制约并严格奖惩。
三、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宣传教育,坚持并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规范工作行为,践行职业精神,严肃工作中的“九不准”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行为底线,对于顶风违纪的,不论其能力有多强、贡献有多大,都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为明确分管领导、各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中的责任,最后,孙洪军院长、于振海副院长分别与分管副院长、科室负责人代表签订了《2014-2015年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将陆续完成院领导与其他部门和科室的《责任书》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