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献爱心,血浓情更浓

2015-02-26 13:38党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和鲁献办字[2015]1号文件《关于启动省直单位爱心血库的通知》要求,我院于2月10、11日进行了两天的义务献血活动。此次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党办专门召开总支书记及有关人员会议,传达精神,精心筹划,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本次献血活动按时高质完成。

    上午7点半,省血液中心的2辆“爱心献血车”准时驶进了医院大门,采血车刚刚停到医院办公楼前,献血人员就赶到现场,自发地排好队伍,井然有序地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取表、填单、化验、抽血,为社会奉献一份诚挚的爱心,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有关领导也早早赶到现场,核对落实献血科室、人员、地点,并为献血职工进行问候,为等候献血的职工提供服务,悉心关照,用心提醒注意事项,安排采完血的员工休息,从细微之处体现对此项活动积极认真的态度和工作的支持,确保本次活动按时顺利开展。此次活动,共有486名人员参加义务献血,共献全血量116000毫升,其中有94名职工一次性献血400毫升,有的职工献血总量已经超过5000毫升。

    献血献爱心,再现人间情。在献血队伍中,既有工作多年的老职工,也有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职工;既有初次献血的“爱心新兵”,也有多次献血的“爱心标兵”;既有主任、专家和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也有行政后勤人员。在他们眼里,献血也许只是一种默认的义务,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语言来修饰,当他们伸出手臂,鲜红的血液流出身体时,所有人都明白它的价值,在这里,真情在挥洒,爱心在传承。整个活动中,感人场景和先进事迹不胜枚举,当大家看着自己鲜红的血液流淌到血袋里,他们的脸上挂满了笑容,这笑容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献血是爱,献血是奉献,献血也是一种光荣,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人间关怀,践行着时代精神,用一颗颗奉献的爱心搭建起生命的血库。

    我以我血献爱心,无偿献血最光荣。义务献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是一项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是爱心奉献的体现,定期组织职工义务献血已经成为了我院的一项光荣传统。作为医务工作者,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将医务工作者“敬业、仁爱、奉献”的精神传播的更远,使更多的人加入到义务献血的队伍中来,用实际行动体现我院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

    向光荣献血的同志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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