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医检共建”协议

2015-04-29 14:32党办




   

 

    4月29日上午10:30,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与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医检共建”签字仪式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副检察长李金明,预防犯罪科郇敏、吕晓蓓,以及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仪式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王长海首先向区检察院一行汇报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随后,王成副检察长与孙洪军院长共同签署了《“医检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意见书》。根据协议,医院和区检察院将共同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职责包括积极指导、协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审定双方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计划;传达上级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指示和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总结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同时建立联络员及预防志愿者制度、联席会制度,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医疗风险防控、工程专项预防等等。

    王成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协议书的签订旨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项目建得好、干部不能倒,是两家单位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的途径,合作机制的建立对于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推动千医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双方反腐倡廉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他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要立足检察职能,强化预防措施。近年来,医疗行业反腐倡廉的形势严峻,因此,防腐倡廉与党风廉政建设要经常抓,并抓出习惯。要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把住红线,在行动上守住底线,算清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和幸福账。同时把预防措施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发挥优势,注重实际,抓住主要环节,强化对各个环节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三是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检察院将认真对待本次合作,不断改进,与千医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整个预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推动千医健康发展做出更大成效。

    孙洪军院长在会上强调,此次“医检共建”活动是千医大踏步迈入高水平规范管理、依法治院进程的一件大事。千医建院以来,几代千医人珍视医院荣誉,科学规范管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建院以来没有发生一例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为医院发展营造了健康向上的内外环境。前不久,省审计厅对我院进行了一个半月的例行审计检查,对医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其中也暴露了医院在管理上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近年来,医院发展进入快车道,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对于医院跨越式发展更有着迫切的渴望,但必须正视的是,医院和广大职工依法执业的意识、素质与专业能力,与当前政策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而十八大以后,国家对依法执业也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值得欣喜的是,随着医院各项工作的加快推进,广大职工有了强烈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大家迫切希望强化对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法执业等各方面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因此,此次以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的建设为契机,区检察院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必将有助于千医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为确保医院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医院也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区检察院的管理,恳请区检察院高标准要求,严格把关,及时纠正医院工作中的偏差,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帮助医院相关人员明晰程序,在政策法规的框架内正确行使职权,帮助千医建立起更加健全的惩治体系和长效机制。他同时要求,医院纪委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向区检察院通报项目进展,认真落实协议内容,督导执行检察建议,确保本次合作落地并取得切实成效。他特别指出,参与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的相关人员,特别是管钱管物管人的同志,要从区检察院的监督管理中虚心学习,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对自己的要求,要懂规矩、守纪律、多请教,要懂得身上肩负的重担,增强廉洁意识,通过本次医检共建活动使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一次质的提升。本次医检共建活动,必会把千医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成为一个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成为我省医检共建活动的标杆和范本。近期,医院将分批组织医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到历下区检察院接受警示教育,同时请检察院到医院来指导工作,进行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内部预防机制和决策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使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有力,保证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有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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