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核医学项目、后装治疗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021-05-10 16:31公共卫生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省千佛山医院核医学项目、后装治疗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核医学项目、后装治疗机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志宏

联系电话:0531-89268087

 

验收组意见.pdf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核医学后装机验收监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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